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2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1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土石方工程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甲方位于 ,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因地势高低,需挖除和回填部份土石方,不计挖方后填方量。本项目要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院设计的场地设计图纸进行土石方挖填施工,将高出设计标高部份的土挖除回填至填土区,尚需到场地外购土并将土运至填土区回填及回填部分夯实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二、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设计院设计的场地设计施工图纸,负责委托测量场
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乙方放样及施工;
2、 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3、 负责委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竣工验收测量。
4、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
5、合同签定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平图,通讯及水电至施工现场。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管开挖或回填土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拒付工程款,乙方应自动退场;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4、乙方应在工地现场按施工图测出红线图范围内坐标点及水准点
5、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机械设备进出场,应事先与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
6、乙方应在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防止学生及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防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
7、乙方应负责办理工程决算和提供工程内业资料,并在工程完工后20天内提交相关工程内业资料和工程决算书。
8、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商洛市环境卫生的要求,并拆除全部临时搭设。
9、调遣费到帐后进行机械、人员进场,预付款到帐后工程开工。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不计填方部份的费用,仅计挖方及石方
爆破费用。挖方工程量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计算为 万立方米,实际土方量按实发生结算。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复核工程量,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不再调整。施工中如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具体变更的工程量按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计算。
2、 经双方协商,挖土不论运距远近包干(含开挖装车、回填、运输、整平、施工现场地面杂物、树木清理等);遇石方爆破部分平均按每立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以上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本合同须经政法部门公正,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 为调遣费,乙方机械进场后3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 为预付款,工程开工后按月进度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乙方每月25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三天内未提出疑问视为认同并于次月5号前支付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进度款的 ;决算完成后且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后10天内结清尾款。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五、工期:
开工日期以预付款到账日为工程开工日。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预付款到账后 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存壹份,副本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范本2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因甲方19#楼的施工需要,决定将该工程的土石方挖运分项工程进行发包。经我公司考察,由乙方承包该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和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火车站
1.3工程范围: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土石方工程(包括所用的机械)。
1.4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干
1.5工期: 天
1.5.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5.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3总日历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5.4若实际开工日期系由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发包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以上工期为确保总工期,乙方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工作量安排好机械台班数量及运输力量。
1.6工程质量等级
1.6.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同时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的有规定和要求。
1.7工程造价
1.7.1单价:外运: 元/m3;内转: 元/m3。
1.7.2如果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所承包工作量,外运按 元/m3,
内转按 元/m3由甲方给乙方进行结算,原单价作废。
1.7.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以及满足城建需要车辆冲洗费用(包括机械)运土中城建规定各种费用,办理各种政府要求的手续,但不限于如下:
提供机械和人工进行基坑抽水(如必要)直至施工完毕后交给甲方。
1.7.4计量方式和验收
……此处隐藏18595个字……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 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 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 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罚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 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 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误。
12.2.7 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 违约处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
14.1 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5.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②《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
③《永年·高九领地地下管网图》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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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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